[摘要]:《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在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的固定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锂离子蓄电池应放置于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充电场所,每次最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等。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多发。中国消防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其中80%的火灾都是充电时引发。同时,中国消防也多次提醒,电动车充电务必安全第一,禁止进楼或飞线充电。近日,这一要求被放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消息,日前,由其指导,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编写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据悉,这是地方电动自行车行业同类标准的首次发布。
其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指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在购买、使用、停放、充电、维护保养等日常环节中需要满足的安全要求,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提供了标准指引。
在停放方面,《指南》指出,电动自行车宜停放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停放场所,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时,应关闭电源锁,断电停放。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应远离燃气设施、变配电设施、锅炉房、加油站等危险场所停放,间距大于5米。宜远离建筑物外墙停放,车身周边2米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应避免在污水井、下水道、化粪池等区域的上部地面位置停放。
在充电方面,《指南》也作出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在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的固定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锂离子蓄电池应放置于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充电场所,每次最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等。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围绕市场需要和监管需求,重点对蓄电池型号命名与电池组永久性唯一编码标识、充放电接口防触电保护、电池组安装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电器输出接口安全性、充电器分类和充电器防护等级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填补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及充电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的空白。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为生产、销售及使用者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引。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及配套产品的质量升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以及电动自行车行业综合管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电池百人会-电池网 作者: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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